1、鑄件結構
鑄造時要考慮鑄件的結構、形狀、大型、壁厚及其過渡等影響鑄件液態和固態收縮的因素,選擇適當的工藝參數,防止縮孔縮松等鑄造缺陷。鑄件的澆冒口系統設計要合理,若要采用冷鐵等工藝措施,其安放的部位要合理,既要鑄件內部組織的致密性,又要盡量避免應力集中的情況產生。
2、冶煉
冶煉過程中,盡量降低P、S等元素的含量,降低N、H、O等氣體和夾雜物含量。通過采用低磷鋼中間合金,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。
3、保溫
通過適當延長鑄件在砂型中的保溫時間,主要是控制開箱溫度低于70℃,鑄件在砂型中充分完成液態和固態收縮,避免外力因素造成應力集中的情況發生。
4、落砂
在鑄件落砂清理過程中,嚴禁打箱時向砂型和鑄件澆水,嚴禁采用撞箱等較強外力沖擊方式落砂,避免外力和鑄件內應力相互作用產生裂紋。
5、切割冒口
根據鑄件條件選擇適當的熱割澆冒口工藝方式,熱割起始溫度不低于300℃。操作時,氣割槍和吹氧管采用振動切割。重要件氣割后及時用石棉布蓋住隔口或進爐熱處理。對于上冠及軸流式葉片一類結構復雜、工藝上采取措施的鑄件,采用二次熱割。
6、預熱
在對熔模鑄造進行缺陷處理時,要堅持預熱原則。在吹、焊工序處理時,工件要預熱至108℃以上方可操作。若發現較大的裂紋缺陷,應行去應力退火,再進行處理。
7、增加退火
對重大熔模鑄造增加一次 終應力退火工序,嚴格控制保溫時間和出爐溫度。其目的是減少生產過程中產生新的應力集中, 加 地鑄件內應力,防止裂紋產生。
熔模鑄造工藝的歷史:
1940年第二次期間,德國的Johannes Carl Adolph Croning博士開發出用酚醛樹脂作為粘結劑的殼型鑄造工藝,1944年2月獲得。在期間,德國人用此法制造迫擊炮、大殼以及其它射彈用的鑄件。
戰后,德國人仍企圖保守此法的秘密,在1947年被審查者發現,認定不受保護,并被作為戰利品加以公開,從而為鑄造業提供了一種全新的造型工藝,受到普遍重視。從上世紀40年代末到50年代,各工業國幾乎都先后加以采用,從而開創了樹脂砂在鑄造生產應用方面的先河。即使現在,由于用該法生產的鑄件輪廓清晰、表面光潔、尺寸精度高、型(芯)砂(通稱“覆膜砂”)消耗少,所制殼型、殼芯可以較長期存放等優點,一直具有很強的競爭力,在世界許多地方稱殼法為Croning法或“C”法。樹脂砂鑄造上世紀50年始在鑄造行業出現和使用,到現在已經有幾十年的歷史了,其生產工藝和設備已相當成熟和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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